汽车点漆效果图(汽车点漆效果图片)
义乌男子闯红灯被撞后要求汽车担责,交警的做法引网友点赞,你怎么看?
该交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其处理从视频反应的情况看,我认为也是不正确的。
第一,要说明的是,并非闯红灯发生事故,闯红灯方就是全责。法律没有规定任何一种事故发生情况一方一定全责(某些事故后因素除外),如常被人误解的闯红灯,逆行,追尾,醉驾等。法律根据的是双方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来区分事故双方责任。
第二,从视频看,出租车显然没有注意观察谨慎驾驶正确操作,也应当要负一定责任。这个事故,电动车和出租车各自的行为都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作用。出租车显然没有注意观察谨慎驾驶正确操作,车速过快,从视频显示出租车应当是被左侧已经减速的另一辆出租车阻挡了左侧视线,该车在视野不好情况下,没有注意观察谨慎驾驶车速过快,鲁莽超左侧出租车撞上闯红灯电动车。所以其也有责任,责任还不小。
第三,机动车司机注意观察谨慎驾驶是基本要求,注意观察谨慎驾驶了也不一定能避免交通事故,但不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就很大概率会发生事故。
第四,同时,法律规定,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无事故责任的,还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除外,所以这名交警的说法,无论哪个方面都不正确。
第四,该交警不但要加强法律学习,还要加强法律实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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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绝对赞成交警的做法!
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对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路权来判定。
出租车那边是绿灯那么出租车那边肯定有优先通过权,这就是出租车的路权。
从视频上来看,明显的是电动车闯红灯。为什么电动车闯红灯就要讲究人情在里面呢?
如果是机动车辆闯红灯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赞成是机动车的全责。
我个人认为交警的做法是绝对可以让我们进行点赞呢。什么叫做法治社会?就是以法为本,嗯,人群应该用在正确的方面,而不是用在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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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闯过红灯的给自己点赞,怎么改掉中国式过马路?
首先,自己给自己立规矩。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到头来只能是四处碰壁,遭人白眼,让大家瞧不上看不起,让众人斥责为没素质,没教养,品行不端的粗野之人。从过马路就可看出一个人的素质,有的人过马路从来不闯红灯,而有些人则闯红灯视喝凉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殊不知这样做既违规又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是种极不负责的自私表现,必须给予纠正和依法处理,要让其长记心,懂道理,守规矩,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
我从来不会闯红灯,就算晚上路上没有车,只要绿灯没亮,我都不会过,我觉得并不是我素质高或者怕死,我觉得很大部分是因为我有羞耻心,我每次赶时间,路上又没车的时候,心里都已经过了无数遍,但是我会觉得有眼睛?盯着我,有人会看到,我不希望成为一个乱闯红灯的人,所以每次都是等绿灯亮了再过,渐渐的就成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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